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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概況
該批公共租賃住房包括高林小區、鼓樓公寓、觀音山公寓、湖濱花園A區、湖濱花園B區、萬景公寓、胡子別墅項目,共計763套,租賃期限為三年。
房型使用要求:本批房屋整套出租或歸還,承租方安排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作為集體宿舍。
2. 套裝中包含的設備
這批房屋均為裝修房屋,租戶將根據需要配備家具、家電。
三、租金標準及優惠比例
注:本批次樓盤標準市場租金價格以住宅部分三層為標準樓層,并根據層高進行相應調整(樓層調整系數為0.002)。
4. 應用對象
本批次申請人為思明區、湖里區2021年度“納稅大戶”企業(經思明區財政局、湖里區財政局認定)的無房職工。職工所在企業(以下統稱(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或“承租單位”)集體申請租賃,各申請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五、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執照注冊地址在廈門市思明區或湖里區;
2、2021年地方收入保留金額大于500萬元。
(二)參加單位集體報名的職工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廈門市無住房,無政府其他住房優惠政策(包括新就業大學生“五年??內房租減半”租金補貼);
2、應聘員工應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3、申請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廈門房子裝修公司,或經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境外(海外)本科及以上學歷。
4、應聘員工年齡應在30歲以下(含30歲)。
(三)申請兩居室或三居室公寓的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滿足第(二)項條件的前提下,應聘人員應當已結婚。
六、申請材料
(1)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單位版,加蓋公章);
(二)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員工畢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及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附二維碼頁);
(4)已婚員工結婚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7. 申請審核流程
(一)提交申請材料
根據本方案要求,申請人通過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網向安居集團旗下廈門住房租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租賃”)在線提交上述申請管理平臺(網址:)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材料。
申請流程詳見附件1《廈門市2023年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申請須知》。
(二)審核申請材料
根據本預案要求,廈門租賃將在受理申請截止日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審核。 審核結果將在安居集團官方網站公布,為期3天。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向夏房租賃提交書面復議材料。
八、分配程序
(一)確定租賃房產
自審核截止日起5個工作日內,夏房租賃根據申請材料審核結果,按以下方式確定各申請單位的租賃住房:
一、確定租賃住房供應指標
各申請單位審核通過的職工人數為住房分配指標。
2. 彩票
申請單位應當根據住房分配指標,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完成網上搖號,獲得各單元的住房選擇序列號。
3. 選擇房間
(一)單位代表。 參與選房的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本單位選房代表的授權書和身份證,授權單位代表參加選房。
(2)撥打電話并選擇房間。 選房現場,按各單元的選房序號進行叫號選房。 如果三次呼叫后仍沒有響應,則呼叫將被跳過。 如果單位代表遲到,他可以加入正在進行的選房,但他必須排在選房隊列的末尾。
(3)單間選擇操作。 單位代表根據租賃住房指標一次性選擇租賃住房,并簽署《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住房選擇確認書》。 每個單位代表選擇住房的時間不超過10分鐘,選定住房的時間不超過30分鐘。 放。 10分鐘內無法選房的,可待其他單位選房完畢后現場補選。
(四)單位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場、選房、簽署《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選房確認書》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本批次(因缺房選擇)。 因資源不足未選房或未全額選房者除外)。
(二)本單位住房租金分配情況
承租單位根據選房結果,按照本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為符合條件的申請職工分配租金,并及時通過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在線提交入住登記信息。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人員登記信息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批次選定住房。 如果單位分配出租時有空置房屋無人居住,可以選擇放棄該房屋,或者安排符合條件的員工稍后入住。 屆時,相關材料及變更將通過廈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及時在線提交。
(三)簽訂租賃合同
1、申請單位根據選房結果和居民登記信息與廈門租賃簽訂租賃合同。 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本批次申請視為自動放棄,需向廈門出租提交《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放棄聲明》;
2、承租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與符合條件入住的職工簽訂單獨的租賃合同。
(四)組織送貨
承租人應當按照房屋租賃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前往項目所在物業服務單位辦理交接手續。
(5) 剩余住房存量
該批租賃結束后,如有剩余房屋(包括簽約后已出租的房屋),夏房租賃將在安居集團官網公布剩余房屋信息,并重新分配剩余房屋出租按照以下規則:
1、按照首輪抽簽順序從剩余房屋名單中抽選房屋,每個單位抽選房屋不得超過30套。
2、按照上述規則進行多輪出租后,第一輪所有申請者均已完成選房或放棄選房,但本批次仍有剩余房屋(含簽約后出租的房屋),有資格根據該計劃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可按照公布的剩余住房資源申請時間和申請方式向夏房租賃提交申請材料。 夏房租賃將按照批量申請流程辦理申請受理、審核、抽選和合同簽訂等手續。
九、費用繳納方式
(一)夏房租賃通過以下方式收取房屋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合同簽訂之日繳納相當于合同項下租賃房屋一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
2、承租人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支付第一期租金,即自租金計算之日起第一個自然季度的租金;
3、廈門租賃于每個自然季度正月10日前(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收取本季度租金。
(二)因租賃房屋產生的公共物業服務費和日常專項維護資金,由物業服務單位向承租單位收取。
(三)承租人按實際發電量自行繳納日常水電費,共用水電費由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代繳或由承租人按照規定向相關單位繳納。物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
承租人必須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繳納上述費用。
10. 租金優惠金退還說明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租金優惠制度,租金折扣為按市場租金標準計算的租金??的30%。 承租人按市場租金標準全額繳納租金,房屋租賃按自然季度計算(一月、二月、三月為第一季度,四月、五月、六月為第二季度,七月、八月和九月是第三季度)。 季度、10月、11月、12月為第四季度)并向未違規使用房屋的租戶退還上一個自然季度的租金折扣。 為簡化承租人進出流程,上述租金折扣將在公布且無異議后直接從下一個自然季度的應付租金中扣除。
廈門租賃自每個自然季度第一個月1日(即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起向安居集團報告承租單位的房屋使用情況。 官網將進行為期三天的公告。
有下列違法使用住房行為的,相應租賃住房的租金折扣不予退還:
(一)擅自轉租、出借、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用途;
(三)擅自毀壞、裝修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使公共租賃住房閑置連續三個月以上的;
(六)未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繳納租金,經夏房租賃發出書面催款通知后仍拒絕繳納的;
(七)租賃期內通過繼承、購買、贈與等方式取得其他房屋所有權,未及時申報的;
(八)未按時騰出公共租賃住房的;
(九)不配合物業服務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核查、維護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情況的;
(十)其他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規則的行為。
注:除違法出租房屋外,其他出租房產仍享受相應租金優惠。
11、租金提取管理
(一)承租人與夏房租賃簽訂租賃合同后,如需提前返還全部或部分房屋的廈門房子裝修公司,須完成以下全部事項:
1、承租人如要求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前歸還租賃物,應在租金計算開始日前向夏房租賃提出書面申請,以“單位”為最小單位。 在租賃開始日前將租賃房產返還給夏房租賃,并按照合同條款支付相當于返還房產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如承租人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內要求取消租賃,承租人應在每月最后5天內向夏房租賃提出書面取消請求(其他時間不接受退貨申請),以“單位”為最小單位。 申請經夏房租賃批準后,應在提出退租申請的次月1日至5日之間辦理退租手續,并支付相當于返還房屋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應按照合同條款支付;
3、如您未提前向夏房租賃提出書面申請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您必須按照合同條款退出物業,并支付相當于3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二)租賃期滿未續租的,承租人應當自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將租賃房屋返還夏房租賃,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12. 續租管理
租賃期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1個月向夏房租賃提出書面續租申請。 經夏房租賃審核符合條件的,將續租,并按照現行市場租金標準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三、日常管理職責
(一)廈門房屋租賃
1.建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 租賃合同簽訂后,租賃信息將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并根據承租單位居住人數變化及時進行變更,實行動態管理機制。成立;
2.對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發現違法使用的,及時糾正,按照租賃合同追究違約責任,并酌情通知有關單位;
(三)每六個月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公共租賃住房征收、運營、管理情況,接受住房分配、使用的監督管理;
4、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負責處理室內非人為損壞造成的大中型維修事宜,建立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5、選擇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企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和服務;
(六)聯系、指導承租單位開展公共租賃住房后續使用管理;
7、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的收繳和返還工作。
(二)物業服務企業
1.配合建立公共租賃住房居民檔案,登記居民入住狀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違規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及時告知下房租賃;
2、協助每戶每年不少于兩次驗房。 檢查內容包括住戶的居住條件、家具、家電、固定裝置等,核實現場基本違規情況并向房屋租賃部門報告;
3、負責社區日常物業服務和管理。
(三)承租單位
1、根據本單位制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安排專人對接、協助下房租賃做好租賃住房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2、切實承擔集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職責,嚴格審核和控制租賃對象,定期將常駐員工情況及變動情況報廈門房屋租賃備案;
3、定期檢查單位租賃的房產,確保不存在轉租、出借、無故空置等非法用途;
4、負責單位出租物業的小修(如燈泡、門鎖、窗扣等易損易耗品、管道疏通等)。
14. 處理時間
申請期限: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
審稿時間: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2日
觀看時間: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3日
抽獎室選擇: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5日
合同簽訂時間: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3日
交貨時間: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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